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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省(市)开展大风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推动灾害靶向预警

发布日期:2021年07月21日    浏览次数:550    关键字: 新闻 资讯

近年来,由于温室效应等原因,全球灾害性气候增加明显,强对流天气如现短时强降水、雷雨大风、龙卷风、冰雹和飑线等灾害性天气多发,对人类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。应急管理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中,东北台风“三连击”就属于大风灾害的一种。2020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,两周内三场台风先后北上影响东北地区,间隔时间短、影响区域高度重叠,直接经济损失128亿元。
 
  《方案》表示,为了有效防范和减轻大风灾害,气象部门将加强科技创新,夯实基层能力,开展示范带动,强化开放合作,加强上下联动,构建监测精密、预报精准、服务精细、联动有效的强对流(大风)监测预警服务体系。
 
  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而又严重的灾害。而我国属于自然灾害发生十分频繁、灾害种类多的国家之一,因此,做好灾害监测和预防工作,对我国来说,是保障人民和财产安全的必须工作。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,可以通过对灾害过程及相关因素的观察获得大量的灾情信息,作为灾害预测、预报及预警和减灾措施决策的重要依据。据了解,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水文、气象、海洋、生物、地震及地质灾害的监测、分析、预报系统,形成了遍布各地、相互交织的灾害监测、预警网络。7月5日发射的风云三号E星,将与此前的10余颗卫星共同协作开展气象观测,形成“多星在轨、统筹运行、互为备份、适时加密”的运行模式,更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值天气预报精度和天气预报准确率,丰富我国气象卫星业务观测体系,在天气预报、灾害预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
 
  本次印发的《强对流(大风)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(2021-2025年)》中明确,将在黑龙江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湖北、广东7个省(市)开展大风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试点,推动试点省(市)气象部门在建设综合观测站网及构建高效集约业务体制、大风灾害靶向预警业务、大风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等方面先行探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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