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注意事项 |
本品开封后请及时使用,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或者保存不当会导致该产品有效成分降低,含量标准值会出现偏差,进而可能影响实验和检测结果。 |
九里香(千里香)【类别】对照药材【批号】121624-201001【用途】本品为芸香科植物千里香 Murraya paniculat (L.) Jack 的干燥叶及带叶嫩枝的粉末。系供《中国药典》2010 年版一部三九胃泰颗粒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(中成药地方标准 上 升 国 家 标 准 部 分 )》 内 科 脾 胃 分 册 九 龙 胃 药 胶 囊WS-10779(ZD-0779)-2002 项下薄层色谱对照鉴别用。【包装】棕色西林瓶【规格】1.5g/支【贮藏】避光、密闭保存。【有效期】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,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标准物质,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。 声明:1.请按本品说明书规定使用,若作他用,用户须自行证明适用性; 2.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损害或投诉,用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; 3.用户收到本品后应立即核对品种、数量、包装等,若出现质量、数量等不符,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