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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鹅不食草 CENTIPEDAE HERBA【类别】对照药材【批号】121053-201804【用途】本品为菊科植物鹅不食草 Centipeda minima(L.)A.Br.etAschers.的干燥全草的粉末, 系供《中国药典》2015 年版一部鹅不食草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(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) 》眼科耳鼻喉科 皮肤科鼻康片 WS-11418(ZD-1418)-2002,《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》第 10 册辛夷鼻炎丸 WS3-B-1943-95 等薄层色谱鉴别用。【包装】棕色西林瓶【规格】1g/支【贮藏】阴凉干燥处保存。【有效期】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,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标准物质,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。 声明:1.请按本品说明书规定使用,若作他用,用户须自行证明适用性; 2.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损害或投诉,用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; 3.用户收到本品后应立即核对品种、数量、包装等,若出现质量、数量等不符,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。